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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文艺展演系列活动通知

大型文艺展演系列活动通知
中国曲谱网 www.qupu123.com 发布:管理员 时间:2016-12-13 09:10:43

关于举办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2017 文艺展演系列活动的通知


为纪念香港回归祖国 20 周年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用文艺振奋民族精神”的重要讲话精神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高歌爱国主义主旋律,倡导正能量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打造健康文明、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,特联合举办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2017 文艺展演系列活动。


一、活动主题

爱我中华,爱我港澳,唱响价值观,传递正能量,赞美新时代,共圆中国梦。


二、活动项目

1、合唱展演大合唱、小合唱,表演形式多样。

2、广场舞展演:集体舞、健排舞、交谊舞、健身操、旗袍模特集体秀等(合唱、广场舞团队均为 20 人以上,含领队及工作人员)。

3、颁奖盛典:拟邀请著名音乐家、舞蹈家、表演艺术家出席。


三、活动要求

1、节目内容要求积极向上,弘扬主旋律,寓教于乐,有益于身心健康。

2、节目要有创意、有新意,富有时代特色、民族特色、地域特色。

3、每个团队可报 1~2 个曲(节)目,总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。

4、伴奏形式采用钢琴、手风琴及 U 盘、CD 光盘。

5、参演团队服装统一,美观大方,符合作品特点,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。


四、展演评奖设奖

组委会与评委会相结合,本着艺术性与参与性并重的原则,由专家进行现场评选。

评选出金奖、银奖、铜奖若干,并设“最佳组织奖”、“最佳指挥奖”、“最佳编导奖”等奖项。对获得各奖项的团队颁发奖杯,并对获奖团队的个人均颁发相应的金、银、铜奖章,组委会给予参加集体展演的每个人以崇高的荣誉。


五、宣传推广

1、展演活动将得到卫视、央广视讯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“音乐中国”、《中国乐坛》杂志及其独立网站、中国职工文化网、中国曲谱网、香港《文汇报》、凤凰网等媒体的重点关注和报道,使活动在全国具有广泛影响力。

2、组委会将出版精美画册,并附展演节目的视频光盘,供各团队和演员们珍藏纪念。

3、力推新人新作。参加展演的优秀演员、指挥、编导、领队,将由组委会推荐,加入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、中国大众音乐协会等国家级艺术社团。合唱、舞蹈团队,将有机会被推荐参加国内及国际重要文化交流活动。展演的优秀原创音乐作品,将被推荐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。


六、时间地点

1、首场展演时间为2017 年 3 月 5 日至 9 日,赴深圳、香港、澳门、珠海展演交流、观光旅游,共计 5 天,并在香港举行系列展演活动开幕式(具体安排另行通知)。

2、凡组团参加单位,请于 2017 年 2 月 20 日之前报名,填写报名表并报送相关资料,经组委会审核批准后,办理相关手续,方可组团参加展演。


七、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展演系列活动计划

3 月合唱、广场舞展演(开幕式、第一场),纪念香港回归 20 周年歌曲征集活动启动。

4 月:合唱、广场舞展演(第二场)。

5 月:合唱、广场舞展演(第三场)。

6 月:民乐、管乐、打击乐展演。

7 月:纪念香港回归 20 周年歌曲征集颁奖音乐会。

7 月、8 月: 青少年合唱、管乐展演。

9 月至 12 月: 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”原创组歌编舞的广场歌、舞展演,以深化“爱我中华•爱我港澳”的主题(每月一场,共四场)


八、注意事项

1、参演人员在此期间的吃、住、行,以及抵达、离开深圳的火车硬卧票费用,均由组委会(承办单位)负责,但每人需交纳管理费(展演评审、宣传等)500 元。

2、报名条件:身体健康,年满 20 周岁至 65 周岁(凡 65 周岁以上的参加展演人员,须本人和家属签订免责同意书,并经组委会同意后方可参加展演)。

3、办理港澳通行证,并确认香港和澳门的签注是否在有效期内,必须签注港澳两地。

4、关于保险:此次活动以旅行社 30 万保额为基准的旅游人身意外险为赔偿标准,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等,不视为人身意外。

5、在艺术展演之余,大家放松心情。在观光行程中,我们倡导快乐旅游、开心购物,坚决杜绝强迫购物的不良行为。

6、参团人员必须随团入境,随团活动,不得擅自离团。否则,组委会不负责剩余行程的费用。


九、主办单位

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

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

《中国乐坛》杂志社


十、承办单位

中华文化有限公司

深圳市安胜文化发展有限公司


十一、总 顾 问

李光羲(歌剧表演艺术家、男高音歌唱家

孟卫东(作曲家、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主席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主席)

吴灵芬指挥家、中国合唱协会艺委会主任

许定中(芭蕾舞教授、北京舞蹈学院原副院长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副主席)


十二、专家委员会(排名不分先后)

付    林(词曲作家、中国音协流行音乐协会主席、中国大众音协副主席、原海政歌舞团团长)

李元华(歌剧表演艺术家、女高音歌唱家、第二代“白毛女”、 中国民族声乐学会副会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顾问)

颂   今(词曲作家、资深音乐制作人、中唱广州公司高级编辑,“从艺 50年音乐会”在北京成功举办

孟   玲(声乐教育家、解放军艺术学院教授、硕士生导师,学生有:王宏伟、刘和刚、泽旺多吉等)

金纪广(打击乐演奏家、中国打击乐协会主席、原中央歌剧院交响乐团团长)

顾春雨(作曲家、中国群众文化学会音乐专业委员会主任、原中国音乐家协会秘书长

马   羚(影视明星、时装设计师、舞蹈家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副主席

茅迪芳(舞蹈编导、《千手观音》原创者

呼延晓芬(芭蕾舞副教授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理事

林向义(词曲作家、《心声歌刊》原主编、江西革命民歌策划编创者之一)

周国安(音乐编辑家、中国音乐家协会合唱联盟副主席兼秘书长)

赵小也(作曲家、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副团长、中国职工文体协会副会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

李方方(指挥家、北京管乐交响乐团团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

宋青松(词作家、中国音乐文学学会主席助理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

李昌明(词作家、中国音乐文学学会副秘书长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)

王瑞璞(指挥家、北京合唱协会理事长

马亚非(合唱指挥家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副主席

吴小平(作曲家、江苏省政府参事室文史研究馆员、江苏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文化部优秀专家)

姚   峰(声乐教育家、作曲家、广东省音乐家协会副主席、深圳市音乐家协会主席)

熊家源(男高音歌唱家、深圳市音乐家协会名誉主席

郑嘉骧(作曲家、音乐教育家,星海音乐学院东莞分校校长

李需民(作曲家、一级导演、珠海市音乐家协会主席、广东省优秀音乐家突出贡献奖获得者)

钟   中(青年女高音歌唱家、民歌之花、海南省歌舞团独唱演员,领衔“中华好时光”全国巡演

谭嗣英(中国艺术研究院副研究员

杜   玲副教授、中国声乐家协会理事

罗正明(钢琴教育家、广州大学艺术学院党委书记

亚历山大•贾琴科(男高音歌唱家、教授、乌克兰国立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声乐系主任、乌克兰人民艺术家)

张    鹭(青年女高音歌唱家,毕业于乌克兰柴科夫斯基音乐学院声乐系,在读博士生)

丁    毅(旅澳男高音歌唱家、中国音乐学院声歌系教授、研究生导师

郭万金(男髙音歌唱家、东莞市关阴山艺术团团长

刘兴范(一级舞蹈编导、深圳市文化馆馆长

赵    宇(舞蹈家、原辽宁芭蕾舞团副团长、深圳市青年艺术团团长


十三、组织委员会

主    任:沈尊光(作曲家、音乐评论家、《中国乐坛》杂志社长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副主席、中国职工音协顾问、中国音协《中国音乐家名录》执行主编)

副主任:魏东明(钢琴家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主席、中国大众音乐协会副主席、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“音乐中国总编辑)

副主任:修   骏(作曲家、研究馆员、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、北京合唱协会副理事长)

副主任兼秘书长:杨凌波(香港爱国企业家,大型活动策划编导,中华文化有限公司董事、总经理)

副秘书长:

尹余洋(青年单簧管演奏家、中华全国艺术家协会秘书长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刘书先(作曲家、《中国乐坛》副总编、中国曲谱网站长

田玉龙(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大型活动部副主任、“凤凰放歌”艺术总监)


十四、组委会办公室

主   任:

李培根(中国职工音乐家协会办公室主任)

梁    珠(《中国乐坛》首席记者、编辑部主任

联系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虎坊路 7 号 101 室

邮   编:100052

联系人:

李老师 13070127801

尹老师 13552811042

刘老师 13521632577

戚老师 18514777920


十五、组委会办公室深圳联络处

主       任:杨凌波(兼)

联系地址: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桂都大厦 24 楼

邮       编:518000

联系电话:0755-25883315



2016年12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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